很多考生想知道如何高效的進行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備考,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執(zhí)業(yè)藥師備考知識點“注射劑的給藥途徑/質量要求”,詳細內容如下,希望能幫助廣大考生順利通過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
1、給藥途徑
(1)靜脈注射(推注與滴注):推注時5-50ml,滴注數(shù)千ml;非水溶液、混懸注射液不能靜脈注射;靜脈注射不得添加抑菌劑;
(2)椎管(脊椎腔)注射:與脊椎液等滲;pH與脊椎液相當;不得含微粒等異物,注射不超過10ml;
(3)肌內注射:一次劑量一般為1-5ml;除了水溶液,油溶液、混懸注射液、乳劑注射液均可;刺激性大的注射液不適于肌注;
(4)皮下注射:注射劑量一般為1-2ml;
(5)皮內注射:一次劑量在0.2ml以下。
2、質量要求
(1)無菌:不得含有任何活的微生物;
(2)無熱原:注射劑的重要指標,用量大的靜脈注射及脊椎腔用注射劑應進行熱原檢查,應符合規(guī)定;
(3)可見異物(澄明度):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檢查,不得有肉眼可見的混濁或異物;
(4)安全性:不能引起對組織刺激或發(fā)生毒性的反應;
(5)滲透壓:輸液與血漿體液等滲或稍高,脊椎腔注射液必須與血漿等滲,其他注射劑適當放寬;
(6)pH:最好為約7.4,可允許值為4——9;
(7)穩(wěn)定性;
(8)降壓物質;
(9)澄清度;
(10)不溶性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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