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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輔導
辨證施護的基本原則:
1.扶正祛邪:
是指通過各種護理手段達到扶助正氣、祛除病邪的目的,根據不同病情采用扶正為主或祛邪為主等護理措施。
2.“標本同護”:
“標”與“本”是相對而言,根據病情的主次輕重,護理上遵循“急則護其標,緩則護其本”的原則,在標本并重的情況下,可采用“標本同護”的方法。
3.同病異護、異病同護:
同一種病,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在病程發(fā)展的不同階段,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出現不同證候時所采取不同的護理措施為同病異護;而不同疾病在病程某一階段出現相同證候時,采取相同的護理措施為異病同護。
4.正護與反護:
正護與反護是根據臨床治則(正治與反治)為依據所采取的護理措施。
5.因人、因時、因地制宜:
根據不同時令、氣候、地理環(huán)境及病人年齡、性別、體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護理措施。
6.預防為主:
護理中以“未病先防”和“既病防變”為原則,掌握疾病傳變途徑,防止并發(fā)癥,在疾病康復期防止病情反復。突出了中醫(yī)在病因、觀察病情、診斷、治療、護理、預防中的整體觀和現代、社會、生物、心理的醫(yī)學模式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