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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可依據(jù)流行病學資料,臨床經(jīng)過及免疫學檢查結果作出臨床診斷,但確診傷寒則以檢出致病菌為依據(jù)。
(一)診斷標準
1.臨床診斷標準 在傷寒流行季節(jié)和地區(qū)有持續(xù)性高熱(40~41℃)為時1~2周以上,并出現(xiàn)特殊中毒面容,相對緩脈,皮膚玫瑰疹,肝脾腫大,周圍血象白細胞總數(shù)低下,嗜酸性粒細胞消失,骨髓象中有傷寒細胞(戒指細胞),可臨床診斷為傷寒。
2.確診標準 疑似病例如有以下項目之一者即可確診。
(1)從血,骨髓,尿,糞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種標本分離到傷寒桿菌。
(2)血清特異性抗體陽性,肥達氏反應“O”抗體凝集效價≥1:80,“H”抗體凝集效價≥1:160,恢復期效價增高4倍以上者。
(二)鑒別診斷
傷寒病早期(第1周以內),特征性表現(xiàn)尚未顯露,應與病毒感染,瘧疾,鉤端螺旋體病,急性病毒性肝炎等病相鑒別。
傷寒的極期(第2周以后),多數(shù)病例無典型傷寒表現(xiàn),須與敗血癥,粟粒性肺結核,布氏桿菌病,地方性斑疹傷寒,結核性腦膜炎,惡組等相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