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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蘇婦幼保健主治醫(yī)師考試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于3月11日前,提交相關材料到各市衛(wèi)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完成報名資格的確認工作。具體確認時間由各地衛(wèi)生計生行政部門確定。確認報名資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現資格的聘書或聘文(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